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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10:3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4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3年、2024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4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所需材料时间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在校生、毕业生入伍: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②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③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退役学生(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学生):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②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③退役证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间:即日至10月11日,学生进行申报;学院按资助中心通知分批次上交服兵役教育学费资助总名单表和学生申请材料于学生工作部詹亚琼处。

申报流程①学生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处盖章;②学院收集学生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申报资格审核,做好上交名单汇总表;③每周例会前上报义务兵学费补偿申请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审核和上报。

三、工作要求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务必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因学院工作失误导致申报遗漏的,不再安排补报。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资助工作年度考核。

2.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在同一学期段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学院务必对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查重比对(退役学生只能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3.各学院要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落实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严禁“先交后退”。

4.服兵役中出现了一个新项目,直招军官,这类型不能享受学费补偿。(干字号的入伍通知书不补偿,招字号的入伍通知书补偿)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詹亚琼    联系电话:0731-82823961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日